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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锋相对应对网络有神论的进攻

时间:2006-04-27 00:00来源:无神论坛 作者:涂建华 点击:
网络基督徒若水在无神论坛发表《科学无神论坛有严重违法之嫌》,文章虽然用了一个包含“嫌”字的法律语言,但行文所责就是无神论坛歧视、侮辱了信教公民,是违法行为。 若水找到的法律依据是《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 号),称:“涉及宗教内容的,
  

网络基督徒若水在无神论坛发表《科学无神论坛有严重违法之嫌》,文章虽然用了一个包含“嫌”字的法律语言,但行文所责就是无神论坛歧视、侮辱了信教公民,是违法行为。

若水找到的法律依据是《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称:“涉及宗教内容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歧视、侮辱信教公民。”但这样的引用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断章取义。因为原文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指“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网络文章是不是出版物,我们说了不算,得有相关部门解释才行,就算网络文章属于“出版物”,则无神论坛“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歧视、侮辱信教公民”的帽子之下,还得有证据才行。

诚然,无神论坛除了无神论者商讨无神论有关问题、普及科学知识外,还有部分内容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有神论。但这与“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是挂不上钩的,因为着意的破坏侮辱是一回事,学术的涉及是另一回事。无神论者针对有神论调的批判是不是就属于破坏和侮辱呢?这更是一个是非明了的问题,因为无神论的批判是有针对的,针对的意思就在于在时间上的跟进和作为上的被动。说白了,你有神论在一个无神论者的园地大放厥词,我无神论者就不可以针锋相对了?

所以,若水的指责,乃是缘自一个虚假的前提。对虚假问题的辩白,是没有意义的。

但问题是虚假,以若水为代表的宗教徒对网络无神论的攻击却是真实的。自无神论坛创建以来,有神论者就没有放松过对她的盯梢和攻击,他们在论坛的积极性,甚至超过了无神论者。而这样的攻击,在最近更加肆虐。

若水发表《科学无神论坛有严重违法之嫌》后,论坛展开了争论。由于帖子明确是要我回答的,所以,我就回复了一下,不想若水对我的回复很不满意,又发表帖子出示一二三点逼问无神论。

对有神论者这样的步步紧逼,我是能理解的,他们对于维护自己的迷信的信仰是十分敬业的。但问题是,他提出的问题,却是一些不值一驳的笑料。如:

   若水说:“科学不能分辩有神无神,可是本论坛却自名科学无神论,意在误导网民,使他们以为科学便是反对有神论的,以此造成了有神论反对科学的假象,使有神无神公民无法和睦相处。”
   
这就是一个笑料:科学不能分辨有神无神?那要什么去分辨,要迷信分辨吗?有神论反对科学,什么时候就成假相了?科学反对有神论,是一贯的态度,科学什么时候同意或支持有神论了?!
   
若水说:“用科学的名义反对有神论,意在表明宗教便是迷信……
     
这个问题,历来就是一个敏感问题。无神论者一般情况是不提宗教即迷信的,为什么?因为迷信一词不好听,它不仅包含了一种信仰的意义,在一些群众那里,迷信还和愚昧联系着。我们的宗教政策是信仰自由,所以,人们有信仰宗教的权利。我们中国又是一个礼仪之帮,与人为善,比如你当着人家的面说人家愚昧,那是不礼貌的,即使那人真的愚昧。所以,我们不讲宗教即迷信,犹如我们不当着人家的面说人家愚昧一般。问题是,有些有神论者,错把无神论者的礼节当作了他们不迷信的依据,认为我们不指出什么,他就真实地不具备什么了。这样的做法,实在也反映了我现在不得已要说的一个词了:愚昧!

宗教就是迷信,没有问题!这样的表述很多,已经在无神论者这里形成共识。如袁贵仁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全国两课优秀教材)有这样的表述:近代科学的产生与发展,曾严重动摇了宗教迷信和封建主义文化传统的根基(北京出版社,2003年,第139页)。袁贵仁是人民大学教授,教育部副部长,他的说法很有代表性。不要以为无神论者和共产党人为了照顾有神论者的面子不常说“宗教即迷信”这样的话,宗教就真的不是迷信了。我在《扶植网络无神论》中也是这样表述的:迷信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大凡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都可以归入此类,如禁忌、祭祀、占卜和关于世界由一个超自然的神灵操纵的观点,其意识的形态叫迷信,其技术的形态叫巫术。(《人民日报》20064 14 日第16 版)这个概念已经把宗教的和世俗迷信都包括进去了。至于宗教的世界观,除了愚昧的成分,还有多少智慧的成分,这是可以讨论的。宗教也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我们不能以今人的智慧评价一个历史的遗存,这倒是可以讨论的。但有神论如果一定要在宗教是否迷信问题上争个结果,那么,无神论的态度已经明了。这个结论就是,宗教是迷信的世界观。
   
若水还说:“仔细检阅在无神论坛上发表的贴子,就可以发现相当数量的违反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有些是针对一定宗教而发,有些则是针对信教公民而发。无神论坛是公开的社区,便不能只是无神论者自已的园地,所以攻击宗教便是违法。”
     
是的,无神论者批判宗教迷信是有所限制的,但这个限制就是不要到宗教场所去批判宗教宣传无神论。无神论网站和论坛不是宗教场所,如果在这样的场所宣传无神论批判宗教也违法,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宣传无神论呢?这样的言论,明显具有抵制网络无神论的目的。我们现在知道的网络无神论仅此一家,而网络有神论多如牛毛。有神论者也知道使用“和谐社会”这样的时髦语言来反对网络无神论,但按照他们的设想,如果把唯一的无神论网站也压制了,或者取消了,或者让它不批判有神论而专门吹捧有神论,这个世界就“和谐”了吗?他们想得真滑稽呀!他们真是这么想了,而且抗议无神论了,没有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人的特异思维,在这里算是彻底领教了。
     
有神论抵制无神论的行为,一点也不奇怪。甚至,我们无神论者还应该庆幸,时代的脚步毕竟到了科学昌明的信息时代,否则,回到中世纪去看看,那样,有神论对无神论的态度就不会是抵制,而绝对是迫害。

如果有神论向无神论频频发起进攻,如果有神论在网络大发攻击社会、攻击科学的厥词,则除了说明这些有神论者的想法就像他们是信仰一样天真幼稚外,更说明:无神论对有神论批判,做得还不够。
    
面对网络有神论的进攻,我们要针锋相对。

20064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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