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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无神论的自由”是错误的口号?

时间:2019-04-14 09:52来源: 作者:科海泛舟 点击:
党保护的是人而不是宗教。共产党没有保护宗教的任务!接受不接受无神论先放一边,至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在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在公权力的行使和裁决中,在法律法规以及各个司法执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中都不能有神的因素。
           李海洋的那篇《试思由极端无神论思潮所引发的民族宗教问题》最初是去年7月10日发在《我们杂志》、《长途》微信公众号(现已被屏蔽)上的(该文本网站已转发,对该文的反驳见本网站2月21日的《倡导坚持无神论不是正义的发声吗?》一文)。在《我们杂志》、《长途》上该文后边的留言里有置顶的李海洋的两个留言,注明是引用冯今源的话。下面就来分析一下冯今源想强调的4点。
“宣传无神论的自由”是错误的口号?
      “1.信仰有自由,宣传有纪律。无论是宣传宗教还是宣传无神论,都要受到时间、地点及其他客观环境的种种限制,不能随心所欲地搞‘宣传自由’。”
      对呀,所以朱晓明没有“随心所欲地”讲宣传自由,只讲宣传无神论,没讲宣传宗教。至于宣传“要受到时间、地点及其他客观环境的种种限制,”那是当然,所以朱晓明没讲宣传无神论要绝对自由啊。倒是李海洋主张宗教信仰自由既包括思想上信仰的自由,还包括宗教行为和正常宗教活动的自由,并且反对朱晓明说“宗教就与其他社会事务一样,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享有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自由。”那就是主张宣传宗教不“要受到时间、地点及其他客观环境的种种限制,”要有无条件的、绝对的自由喽?
      “2.中国共产党从来没有‘不准’或‘严禁’宗教发展的方针政策,而是强调要通过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积极引导,使各种宗教沿着中国化的方向,走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金光大道,使宗教获得正常的发展与进步。”
      用那么长的一个句子,以“中国共产党”开头,经过五个逗号,最终落到“使宗教”“发展”上。也够难为冯今源的了。可见冯也知道党从来没有发展宗教的方针政策,直接说共产党要发展宗教太假,就真真假假掺着说,拐弯抹角地把共产党和发展宗教连接到一起。如果发展宗教有道理,干嘛不直接说自己主张发展宗教,把相应的道理讲出来呢?
      “3.我党承认宗教的长期性,认为即使在共产主义社会,没有了阶级、国家和共产党,宗教还可能因为有很多不能解释的客观现象而依然存在。也就是说,共产党没有也不可能有‘消灭宗教’‘淡化宗教信仰’等任务。宗教信仰自由属于基本人权之一,我们党的任务就是要保护人权,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全面正确制定、贯彻、落实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进而把全体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各族人民群众都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
       共产党没有“消灭宗教”的任务,是因为:一、大部分信教者在政治大方向上与共产党是能够达成一致的;二、思想认识问题不是靠硬性任务能解决的;三、入教往往有很大情感因素,不是单靠讲无神的道理就能解决,而要通过对种种社会问题的综合治理和解决,使人们的各种精神寄托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然而信教毕竟是世界观上的事,它不同于人的一般兴趣爱好,它会对人的方方面面都发生影响。特别是在公共事务中,我们是按照客观规律进行科学决策,还是按照神的旨意或某种神秘暗示来决策,这必然会发生冲突。因此在公共领域,“淡化宗教信仰”不仅是共产党的任务,也是不同信仰的公民能够和谐共处的唯一选项。
      至于说将来还会有很多不能解释的客观现象所以宗教依然会长期存在,这是科学无神论对宗教存在原因的认识,如果信教者以此为宗教辩护那就太滑稽了。不错,这世界上确实还有很多科学未解之谜,旧的迷解开了又会发现新的迷。然而科学解释不了就等于宗教能解释吗?相声里一个常用的抖包袱的手法是:“这个你不懂吗?那就好办了。”意思是既然你不懂那我就可以信口开河,说什么是什么了。相声里这么说大家都会发笑,但现实中神学家就是这么给宗教辩护的。科学家劳神费力地探究客观规律,神学家在一旁悠哉游哉地说风凉话。反正科学家总有还探究不到的地方,神学家也就总可以找到忽悠人混饭吃的领域。科学无神论正是从这个角度认为宗教会长期存在,信教者或支持信教者也这么认为吗?也是,宗教还能找到什么自己会存在的理由呢?冯今源把宗教的生存之道给说出来了,李海洋把它置顶贴出来了,“宝葫芦的秘密”公开了,今后神学家的日子可怎么过哇?唉,神学家们也怪可怜的。
      共产党当然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这个人权本质上是个自由权,即人对各种信仰的自由选择权。所以共产党保护的是公民自由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而不是保护各种宗教永远有人信仰。说得再简单一些就是,党保护的是人而不是宗教。共产党没有消灭宗教的任务,更没有保护宗教的任务!本来嘛,信教者既然相信这世上有万能的神,那当然就应该求神来保佑该宗教永远有人信。如果这个人认为该宗教要靠一个根本就不相信这世上有神的政党来保护才能存在下去,那他到底是信教呢、还是不信教呢?
      “4.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后面加上‘不信仰宗教和宣传无神论的自由’,是当年‘文革’时‘四人帮’搞的那个75年宪法中的条文,在改革开放以后,已经被我们党和全国人大彻底否定并予以删除,用现在的宪法条文加以取代了!把这句话重新倒腾出来,大力鼓吹,就是为‘四人帮’和‘文革’招魂。说实话,宣传无神论的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所谓‘宣传无神论的自由’这个口号是错误的!正是在这种错误口号的鼓动下,才发生了当年红卫兵到寺庙观堂里贴标语、拆寺庙、烧经典、毁文物、打骂批斗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种种闹剧丑剧。再也不能允许那些丑剧闹剧在新时代的今天重演了!”
      “不信仰宗教和宣传无神论的自由”没有写入宪法,并不等于被否定啊,这与“宗教信仰自由”并不矛盾啊。如果宪法里没写的就是被否定的,那宪法里只写了“宗教信仰自由”,并没有写信仰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具体宗教的自由,是不是信仰这些宗教的自由就都被否定了呢?对文革时出现的事情表示肯定就是为“四人帮”和文革招魂吗?那文革时我国发射了人造卫星,文革后党和政府表彰和宣传“两弹一星”元勋就是为“四人帮”和文革招魂吗?
      说“‘宣传无神论的自由’这个口号是错误的”是什么意思?是说无神论是错误的吗?无神论是错误的那有神论就是正确的啦?那我们就信神吧。可那么多相互矛盾和冲突的神我们该信哪个呢?这事儿好像比信不信神还麻烦。要不宗教界先商量个一致意见再来帮无神论者改正错误?或者冯今源的意思是无神论没错,宣传无神论错了。可没错的东西为什么不能宣传?也许冯的意思是这世上有没有神还未曾可知,不应该单方面宣传无神论。其实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这只是有神论无神论表面上的分歧。它们本质上的分歧是对未知事物的态度。科学无神论者努力去探究原因,对不清楚的事情承认我们还不了解,有待于继续探索;而有神论者统统归结为神的所为,也就都有答案,不需要再探索了。有神论无神论之所以不是仅对某一事物的看法,而是人们看待所有事物的世界观,原因就在于此!面对人们学习、生活、工作中的种种问题,这两种思维方式我们应该宣传哪一种,难道不清楚吗?要不冯今源的意思是宣传无神论也没错,是“宣传无神论的自由”错了?如果只是说宣传工作要受法律、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约束,没有绝对自由,那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自由。就说信仰自由吧,能因此就主张信仰邪教吗?所以我们不必每次在讲到自由时都要跟着解释一句“这不是绝对自由”。那宣传无神论有相对的自由吗?相对谁呢?当然是相对宣传有神论。固然,宗教信仰自由,不能强行向信教者宣传无神论,也不能强行向不信教者传教。那在既有信教者也有不信教者的公共领域呢?既然在处理一切公共事务中,包括处理不信教者与信教者之间的关系,信不同教者之间的关系等事务,都不能考虑神的因素,那在公共领域里宣传的当然只能是无神论!宣传无神论和宣传有神论相比当然前者应该有更大的自由度!宗教不同于其他只涉及某一件事或某一方面的个人偏好,它里面有万能的、无所不在神,所以会与所有事物、所有方面都发生关系。如果可以自由地宣传各种神,让各种宗教观念都介入到人们的所有事务中,势必会引发大量的矛盾甚至冲突。因此,在公共领域,让无神论的宣传具有更大的自由,这不仅是不信教者、也是信各种教者能够和谐共处的唯一选项!接受不接受无神论先放一边,至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在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在公权力的行使和裁决中,在法律法规以及各个司法执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中都不能有神的因素。
      主张自由宣传无神论并不意味着就是主张文革中的那些过激行为。文革前我国也自由宣传无神论,就没有那些过激行为。倒是现在,朱晓明只是讲了“公民还有‘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冯今源就给扣了“为‘四人帮’和‘文革’招魂”的大帽子。幸好无神论没有寺庙观堂这类专门场所以及相应的专职事务人员,否则那些丑剧闹剧在新时代的今天是否会重演还真不好说。看看现在一些信教群体和不信教群体发生的冲突,谁在扩张?谁在退让?难道还不清楚吗?!
      (原载4月12日《薇语宏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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