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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宗教关系的几个问题

时间:2007-04-03 00:00来源:《科学与无神论》2007.2. 作者:龚学增 点击:
一、明确科学和宗教的涵义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历来是一个重大的话题,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长期以来,科学与宗教关系的讨论之所以分歧很大,首先在于参与讨论的主体自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存在着差异;其次,对于什么是科学,什么是宗教这些基本概念认识上和
  

       一、明确科学和宗教的涵义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历来是一个重大的话题,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长期以来,科学与宗教关系的讨论之所以分歧很大,首先在于参与讨论的主体自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存在着差异;其次,对于什么是科学,什么是宗教这些基本概念认识上和使用上也不统一。如果参与讨论者在这两个基本问题上达不成共识,讨论引发的根本分歧是不可能弥合的。在无神论学会的会议上讨论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应该说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大家基本上趋于一致。但同时也要对什么是科学,什么是宗教加以科学界定,尽可能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才能展开深入的研究。

       科学是什么?我认为,科学是正确反映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本来面目,揭示其规律的知识体系;科学的本质就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因此,科学从根本上来说是建立在唯物主义特别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上的,本质上是无神论的。科学并不仅仅是指自然科学,还包括社会科学,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科学。研究科学的主体则是科学工作者、科学家以及相应的团体和机构。

       宗教是什么?宗教的核心是有神论的世界观,认为超自然的精神力量决定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宗教宣扬的决定世界万物的超自然的神秘精神力量本质上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反映。宗教的有神论世界观是通过具体的教义、思想体现出来的。宗教还表现为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现象。宗教又不是纯精神的东西,宗教还是以信仰宗教的人群作为主体的复杂社会群体现象和社会实组织。

       由上述对科学与宗教概念的基本界定可以看出,科学与宗教的相互关系表现出多层次的交叉。既表现在唯物论无神论和有神论之间,又表现在丰富多彩的科学知识与宗教的具体思想之间、科学家与宗教信仰之间、宗教徒本人对科学的态度、教会组织对科学和科学家的态度、古代社会同现代社会科学与宗教力量此削彼长出现的关系变化等等。上述关系绝不是要么都是对立,要么都是协调一致的非此既彼的关系,而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包括对相关概念的使用,不能单一性地笼统的使用科学来代替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学精神、科学家。当然也不能单一性地笼统地使用宗教这个概念来代替具体的宗教有神论、某一种宗教思想、宗教徒、教会等等。

 
      
二、科学与宗教有神论的对立

       科学知识的幼芽萌发于人类早期的社会实践中,古代文明已包含许多近代科学得以发展的因素和内容。由于社会实践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历史局限性,必然造成人类认识上的不完善和经验材料的不完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客观世界和人本身的认识只好用想象的联系代替事实的联系,以猜测性的推理填补自然界因果锁链上的空白。这就使科学知识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一直附属于自然哲学体系,甚至寄生于更具幻想性的有神论世界观之中。

       科学与有神论的这种历史的混合状态必然随着历史的进展走向解体。由于社会实践的发展和人类认识的深化,过去那种在想象和猜测中表现出来的知识,由于得到经验的确认和理性的论证,逐步克服了原来所有的想象性和猜测性,从自然哲学体系和有神论世界观中分化和独立出来,变成为实证性的科学。在科学的这种发展面前,历史上的已经被神圣化的有神论一般总是站到了实证科学的对立面,视科学为异端。科学同有神论本质上的对立被历史所掩盖的那种朦胧状态从此结束,它们的本质从此都越来越充分地展现于历史进程之中,走上了公开冲突的道路。

       科学与宗教有神论本质上的对立主要表现在:

       1. 科学不承认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以承认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作为自己的基础,而有神论则确认主宰万物的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科学反对用超自然的原因和力量去说明任何自然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进程。对超自然力量的否定和肯定,决定了科学与宗教有神论二者在本质上的对立。

       2. 科学和宗教有神论在认识方法上也根本不同。科学方法本质上是经验与理性、科学实验与逻辑推理的有机结合。一切科学知识都必须建立在经验观察的事实基础之上,并通过经验和实践去检验,反对任何人为的虚构。宗教有神论的基本内容,是对超自然境界、超自然神灵及其创造的超自然神迹的信仰。这些东西根本不存在,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感官经验对之感知和认识,更不可能通过科学的仪器或实验使之重复再现,也就不可能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合乎理性的逻辑证明。因此,有神论总是而且只能强调这些东西超出人类的任何经验和理性之外。宗教有神论认识信仰对象(神)的基本方法必然是无条件地信仰,与科学的认识方法有着明显的区别。

       3. 科学与宗教有神论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作用不同。科学可以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物化为社会财富,创造出新的物质文明。有神论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总的说来是起阻碍作用的。有神论对超自然神秘力量的信仰与崇拜,妨碍人们对自然力的原因和规律的探索,从而使生产技术不可能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顺利发展。

       宗教对超自然力量的肯定与科学对它的否定,都是不可改变的,因为这种改变意味着自身的本质规定性的丧失。因此,在这一点上,科学与宗教有神论是不可能调和的。

 
      
三、科学与宗教的联系

       上述科学与宗教有神论本质上的对立以及表现出来的重要区别,是我们站在现代社会的发展高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进行分析的结果。实际上,在人类历史的漫长发展中,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对立是交织在它们错综复杂的联系之中。古代社会,科学知识的萌芽基本上包容在古代宗教和其它一些宗教之中。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教会组织和一些宗教教职人员对科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这在中外历史上不乏其例。一些宗教教职人员之所以能在科学上作出贡献起初同他们相信神按其最高理性创造了宇宙这一观点也是有关的,这种观点促使了神学家们去探索宇宙运动符合理性的具体规律,但科学研究的结果往往得出了否定神学世界观的一些结论。各大宗教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教会组织往往也是特定历史时代科学活动的场所和组织者。但在科学知识以及科学家的科学发现危及宗教有神论的根基―――神创世界的观念时,教会及其当权者也会对科学的传播和科学家采取扼杀的态度。此外,世界的各种宗教的经典,尽管都蒙上是神的启示的色彩,但实际上都是特定时代特定民族社会生活的反映。每种宗教的经典都不是什么神预先定好的,都有一个由宗教教职人员逐步编撰的长期过程,而且几乎汇集了当时……
    
    
  四、一些科学家为什么信仰宗教

       用一些大科学家信仰宗教的事例来证明科学和宗教本质上可以协调一致、并行不悖是神学家们的一种手法。这里,实际上是将科学家本人与宗教信仰的关系同科学与宗教在世界观上的对立这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混淆了起来。

       例如,西方一些大科学家往往信仰基督教。这种现象不能仅限于在科学和宗教之间的单纯关系上来解释,而是要联系西方社会的历史、文化尤其是基督教的深远影响以及科学家本人的实际情况加以具体分析。一般来说,信仰宗教的科学家的世界观具有二重性,既有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又有唯心主义的神学观念。在科学家本人的研究领域,他可以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无神论者,但是在他的社会精神生活中,却可能是一个虔诚的教徒或者具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这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具体原因:

       一是千百年来基督教对欧美社会的深远影响。许多科学家从小就处于这样的社会和家庭环境之中,深受宗教影响或成为基督教徒毫不奇怪。二是一些科学家世界观和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往往使他在对世界未知领域的探索中,把自己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导致为原则上不可认识,从而又归结到神那里去解决。三是一些科学家自己独特的生活经历造成的精神生活的紊乱,也会促使他到宗教信仰中获得解脱。四是一些科学家信仰的基督教往往不是传统的人格化的基督教,或者表现为对宇宙和谐的崇拜,或者尊崇所谓道德宗教,这种宗教观对于传统基督教而言实际上是不彻底的无神论的一种表现。

       总之,一些科学家信仰宗教并不是因为他搞科学导致的,而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完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从而为宗教信仰留下了空间。

       五、关于几种“宗教与科学调和论”

       近现代自然科学的胜利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从自然界的各个领域把宗教的作用和上帝的权能加以排除。特别是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科学的真理,传统有神论的影响逐步减弱。在这种情况下,教会组织在维护其基本立场的前提下,对科学不得不作出某些让步,缓和和科学的紧张关系。宗教界被迫承认达尔文的进化论等科学原理,但又力图给予神学的解释。为改善和科学家的关系,1936年,罗马教廷成立了科学院。1979年,罗马教皇郑重宣告为伽里略平反,并号召神职人员钻研科学。至于充分利用现代科学的成果为宗教服务则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协调和科学的关系,甚至对科学作出某些让步,对教会组织来说是不得已的,但决不是放弃宗教神学的基本理论。为了维护宗教的神创世界论,教会方面更多地是采取调和宗教与科学的手法。

       这些方法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一是利用哲学上的不可知主义,混淆宗教与科学的界限,使之各得其所,和平共处;二是歪曲科学发现的性质,利用科学发现的时空延迟性,使科学转而为神学服务;三是把资本主义社会在应用科学成果上造成的弊端归罪于科学,转而强调用宗教来挽救科学。

       企图从根本上调和宗教与科学的对立的理论,主要是哲学上的不可知主义。它通过对人类认识的本性和能力的分析,认为科学的认识对象和所能达到的范围只限于经验感知的领域,科学决不能超过经验的限制而把握超经验的对象。宗教所信仰的上帝灵魂和自由意志,就是这种超经验的对象,它们是科学不可企及的领域。宗教与科学各有自己的天地,彼此井水不犯河水。这种调和论来源于休谟和康德。休谟与康德都把理性与科学的权威限制在经验的领域,而把宗教的基地置于超经验的领域,视为信仰的对象。按照他们的说法,科学和宗教各有自己的合法领地,彼此互不相干。19世纪以来的西方世界企图调和宗教与科学的对立的思潮,基本上都是从休谟与康德的上述思路发展而来。

       在科学发展的历史上,每一个重大的发现,几乎总是一开始就遇到来自宗教神学的攻击和教会的迫害,而当得到实践的证实和普遍的承认以后,宗教方面无法继续反对了,便改变策略,转而歪曲科学的性质和意义,对它作出有利于宗教的神学解释。如对达尔文生物进化论,起初,基督教会把它视为洪水猛兽全力围剿;失败之后,便转而采取顺应达尔文主义的策略,企图在进化论基础上建立新的神学,指出虽然达尔文认为人是猴子的后代,但基督徒仍可按《圣经》的传统说法,把自己认为是上帝的子孙,因为上帝存在于一切生命的内部。另有一些神学家的说法更为巧妙,据他们说,“进化”本来就是上帝头脑中的一个观念,生物的进化历程就是它的展示,等等。

       宗教与科学的调和论,还表现在教会方面把当代社会在应用科学方面造成的社会弊端说成是科学的缺陷,然后据此要求人们不要迷信科学的权威,而要皈依宗教。他们甚至进一步宣称要用宗教来挽救科学,拯救社会。自然科学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可以一视同仁地为各个社会阶级服务。但是,科学掌握在什么人,什么利益集团或什么阶级手中,他们如何利用科学成就,却是由应用科学的人及其阶级利益所决定的。科学技术在当代社会中的应用,确实造成了两重化的社会效果。但是,问题的根子不在科学而在社会,即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所造成的病态的社会结构。因此,如果真要克服科学应用的消极后果,便不是在科学真理与所谓“宗教真理”之间寻求调和或平衡,而是改造这种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使社会结构合理化。

       一个合理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当然要有高尚的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但高尚的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并非只来源于上帝和宗教,而是人类对合理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向往。因此,首要的步骤仍然是对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进行改造。要改造自然界就得认识自然界的规律,要改造社会就得认识社会的规律。只有适应自然规律,才能实现合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有适应社会规律,才能实现合理的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说,只有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能帮助人类去建立合理的社会结构,实现人的解放。而历史证明,宗教并不能完成这个任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坚信,随着科学的不断向前发展,科学必将战胜盲目信仰的有神论,这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企图调和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改变不了科学与宗教本质上的对立,也扭转不了未来宗教发展的颓势。

    作者简介:龚学增,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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