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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现状及发展趋势

时间:2014-02-16 11:19来源: 作者:龚学增 点击:
进入21世纪,我国两个文明建设将进一步趋于协调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的加大,再加上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统战、民族、宗教事务部门采取一系列得力的措施以及宗教界的积极配合,宗教健康、正常发展的局面会逐步形成。
  

    近20年来,我国进入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中国社会出现了新的重大变革。与此同时,世界政治格局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冷战格局结束,多极化的政治格局正在形成。进入世纪之交,上述情况将进一步发展,对中国社会的进程将会继续产生影响,也必然会影响到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

      
      中国宗教的现状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总体上有了较快的发展,个别宗教发展更为迅速,宗教的社会影响明显增强。
      20年来,我国宗教发展较快的状况,主要是相对于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宗教被人为压制的状况而言。宗教的发展,首先表现为建国近50年,宗教徒的人数并没有减少,还有增加。尽管中国的宗教徒在全国人口的比例只占约十分之一,但绝对数决不可以忽视。一些宗教,如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历史上就有约20个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教。由于这些少数民族人口的自然增长,信教群众的数目也随之增长。如我国的穆斯林总人口现已增至1800万人,信仰藏传佛教的群众约750万,南传上座部佛教信众近200万人。有的宗教,如天主教,尽管由于体制严密性的限制,信徒的发展也是稳中有升,已达400多万人。汉地佛教、道教除了正式皈依者增加以外,善男信女的大量增加而导致其香火愈盛。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基督教,近20年来发展更快,教徒已由建国初的70余万,增至1000万人以上。宗教群众性的强化,不仅在处于比较落后状态的广大农牧区、边疆偏僻地区,而且表现在城镇,包括许多大中城市不少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方面;不仅表现在生活贫困的人群之中,而且表现在富裕起来的人的群体之中。其次,宗教的社会影响继续不断扩大。宗教社会影响的扩大一方面来自宗教本身在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断发展自己。总体上来说,国家落实宗教政策,使合法宗教活动恢复的工作已基本结束。中国各主要宗教均已进入正常的发展时期,但都希望并努力使自己的实力进一步增强,要求开放并新建新修更多的活动场所,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在日益宽裕的社会环境中对宗教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上对宗教单纯的负面的看法,尽管很多人不信宗教,但对宗教已不再像以往那样采取歧视或敌视的态度,甚至抱有好感,认为宗教对当今中国社会不仅无害,反而有益。宗教社会影响的不断扩大在目前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宗教文化热的形成。将宗教不仅看成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而且看成是一种文化现象,可以说是社会各界,尤其是理论文化界对宗教看法的重大突破。现在,可以说宗教书刊越来越多,表现宗教内容的文艺作品日益增加。新闻媒介中宗教方面的信息量也相当可观,旅游文化中的宗教成份日益浓厚。这其中,尤以佛教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在社会各界中的影响更为突出。
      (二)各大宗教努力适应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首先,在政治上,绝大多数宗教组织,绝大多数教职人员是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是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宗教界的这一基本立场,在广大宗教徒当中起到了良好的政治上的凝聚作用。其次,在经济建设方面,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一样本来就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直接在生产第一线,为国家创造着财富。在宗教界,以自办自养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信教群众的负担,有助于克服宗教单纯靠施舍及政府救济的缺陷,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宗教界以对某些教义、道德规范所作的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新解释,以其特定的道德说教方式,对教徒进行行善止恶的道德要求,恪守社会公德,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宗教界对宗教文化的学术研究,对优秀宗教文化的弘扬,对文物的保护等,都有助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第四、在开展国际友好往来,推动世界和平事业的发展方面,宗教同样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上述可以证明,近20年是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最为协调的时期,宗教界总体上已成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轨时期,社会上一些混乱无序的现象也反映到了宗教领域。
       在宗教方面,某些地区、某些宗教的寺庙发展失控、滥建寺庙、乱收僧尼、私办经文学校的现象突出;少数宗教教职人员干预基层行政、司法、国民教育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的寺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在佛道教方面,一些寺观游离于佛协、道协之外自行其是,一些寺观内部管理混乱,滥传戒、滥收皈依弟子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寺庙随着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贪污腐化现象也时有发生。另外,在伊斯兰教、基督教内部教派纷争现象近些年也日益明显。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宗教自身的形象。除五大宗教以外,一些地区的民间宗教也日益活跃,如妈祖崇拜活动热、三一教等。在佛、道教影响较大的广大农村,乱建乱修小庙现象也十分突出。
       除了宗教自身存在无序现象以外,近些年,一些非宗教单位也在利用宗教,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在一些干部的纵容、支持下,乱建寺庙、建露天大佛,一时成风,至今尚未得到彻底治理。这种情况不仅干扰、损害了合法的宗教活动,而且导致宗教事务的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它使非法建立的非宗教活动场所出现了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安置“僧道”人员,乱举行开光仪式、乱设功德箱、设香火、收取布施,借机敛财。更值得注意的是非法宗教既不受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又游离于宗教团体以外,致使封建迷信活动掺杂其中,甚至会裹挟邪教和反动会道门活动。此外,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还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特别是搞所谓中外合资建宗教景点、露天大佛,负面影响会更大。
       (四)境外某些宗教加大对我国传教力度,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的政治渗透逐步加剧。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宗教方面的国际交流越来越频繁。从目前状况看,一方面正常的促进我国宗教界与国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是发展的主流,这不仅有利于我国宗教的正常发展,而且对于推进国家的外交工作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外开放越扩大,境外宗教对我国传教的力度也加大,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的政治渗透更为加强。这些情况可以说是建国以来空前的。他们在我国周边地区设立广播电台进行空中传教;利用各种渠道向我国境内偷运宗教宣传品;利用来华旅游、探亲、经商、讲学等机会进行传教活动;在我国出国打工、留学人员中传教布道;直接、间接提供经费修建教堂寺庙;插手干涉我国宗教事务,培植地下势力,同我国爱国宗教组织争夺信教群众,对抗中国政府;支持宗教界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搞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等等。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活动,主要表现在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藏传佛教方面。
      (五)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引起的社会矛盾比较突出。
      特别是在大多数群众都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地区,面临着与汉族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引起少数民族的群众、干部、知识分子的心理不平衡和失落感;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各民族之间进一步扩大交流,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利益、文化、宗教、风俗习惯方面的碰撞。某些宗教的民族性又出现强化的趋向。特别还要看到,一些民族宗教界中还有极少数敌视社会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人。他们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打着维护民族利益的旗号,从事反动的政治活动,更增加了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密切交织的程度。
      (六)邪教、迷信活动以及伪科学真巫术现象干扰着合法宗教的发展。
      社会转轨时期引发的社会动荡,也促使历史的沉渣泛起。近些年,邪教、迷信活动的泛滥,伪科学真巫术也打起了宗教的旗号,严重干扰着合法宗教的发展。
      总之,世纪之交中国宗教现状是在正常发展的主流前提下,也包含着相当程度的混乱现象。这种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但从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看,我国宗教将会转入平稳而正常的发展时期,宗教方面的消极因素将会进一步得到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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