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宗教问题 >

一篇没有论证的论文

时间:2016-11-01 00:37来源: 作者:科海泛舟 点击:
卓新平在该文结尾处注解说:“本文中有对作者近几年论文、讲演和著作中相关观点的综合运用、引述”。看来该文是集成了作者多年来的研究成果。可是将该文仔细看下来,先不说水平高低、观点对错,就该文能否算是一篇学术论文,都成问题。
  

                         一篇没有论证的论文

——评卓新平《论积极引导宗教的现实意义》一文的文风

      【写在前面的话】卓新平在该文结尾处注解说:“本文中有对作者近几年论文、讲演和著作中相关观点的综合运用、引述”。看来该文是集成了作者多年来的研究成果。《世界宗教研究》把它放在了今年第1期第1篇的位置上,可见对该文的重视。《新华文摘》今年第10期还转摘了该文。可是将该文仔细看下来,先不说水平高低、观点对错,就该文能否算是一篇学术论文,都成问题。

 

     从题目来看,卓先生的文章应该是论证引导宗教是有意义的事情,文前的提要也是介绍说“本文就这种积极引导的现实意义加以阐述(P.1)。如果说做某一件事情是有意义的,那至少是不做这件事和做这件事会有不一样的结果。我们只有通过对不同结果的对比才能得出做这件事的意义。然而该文全篇对宗教的描述都是正面的、积极的、值得肯定的,实在看不出来还有何必要需要对宗教进行引导。提要说该文“从习近平主席论对宗教积极引导的系列讲话、对宗教积极引导的政治意义和认知意义这三个方面来展开讨论,(P.1)那我们就来具体看看作者是如何在这三个方面进行讨论的。

                                        一、没有消极因素的宗教还需要引导吗?

      作者在第一节的前几段引用了一些习主席关于宗教的话,但这些话是在讲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包括的方面、宗教的文化内容,并没有对引导和不引导进行对比,所以这些话并不是在论证引导宗教的意义。对此,作者也是非常清楚的。他在接下来的总结中说:“这里,习近平主席对于宗教的文化意义和积极作用讲得非常到位和透彻,其表述也反映出对宗教积极因素充分肯定的意蕴。(P.2)作者在这里突出强调了习主席对宗教积极因素的肯定。然而如果宗教只有积极因素没有消极因素那还有什么必要去引导宗教呢?作者不想讲宗教的消极因素,引导宗教的意义也就只好不讲了。

      接下来作者引用了两段习主席关于佛教的讲话:佛教产生于古代印度,但传人中国后,经过长期演化,佛教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给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中国人根据中华文化发展了佛教思想,形成了独特的佛教理论,而且使佛教从中国传播到了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这两段话本来只是对佛教发展史的客观描述,可是作者在这两段话之间插入了一段自己的话:“佛教不是被动地为中华文化所吸纳,而是在中国文化土壤中得到了创造性、创新性的重生,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禅、净等宗,涌现出像慧能那样的众多思想大师、文化名人,发展出中国意蕴凸显的禅宗文化、观音文化、弥勒文化、少林文化等。也就是说,佛教在与中国文化的融合中得到了一种再创造,不仅使自我升华,而且更广远地影响了世界,促进了人类文化的交流和相互学习。(P.2)这样一来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习主席对佛教作了高度评价。于是作者接下来说:“习近平主席这些重要讲话,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宗教对于人类文化交流、各民族相互理解和学习的独特意义。(P.2)那么引导宗教的意义呢?还是没法说了。

      接下来作者引用了习主席的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这一表述,认为这是“对中国人需不需要信仰做出了极为清楚的回答。(P.2)但作者也明白习主席这里讲的信仰不是指宗教信仰,于是就兜了一个圈子,说“对于信仰则可分为不同的层面,加以客观分析,在充分肯定政治信仰的意义时也应意识到宗教信仰的价值。(P.2)生生让习主席给宗教信仰做了背书。作者接下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在总体上对宗教持敌视和排拒态度。(P.2)很“巧妙”地用否定语句对宗教进行了肯定。实际上同样的话也可以反过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在总体上对所有宗教持友善和接纳态度。”很多宗教之间甚至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间还互相敌视和排距呢,哪个国家或民族能够把它们都拿来放在一起发挥作用呢?这就好比说“没有任何人在总体上拒绝吃东西”,这没错;但这不等于说“没有任何人拒绝吃某种东西”,人总有某些东西是拒绝吃的。作者接下来说:“宗教在我们今天的发展中若主动用之则能起积极作用,若被动放弃则有可能变成消极因素(P.2)。总算看到作者说宗教的消极因素了。不过且慢,作者说的是“若被动放弃则有可能变成消极因素”,就是说这个“消极因素”是由于我们“被动放弃”而“变”出来的,宗教本身还是没有消极因素!所以作者接下来就讲:“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和发挥宗教在当今社会的维稳作用,对相关群众的精神抚慰作用,对公益事业的积极参与作用,对中华文化的深化和弘扬作用以及对海外世界的感染和影响作用。(P.3)总之,直接用就是了,根本不需要引导!

      接着作者介绍了习主席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其中包括习主席讲的“四个必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作者从中得出的感悟是:“习近平主席特别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还要做好‘四个必须’。综观这一基本方针,我们在这里并没有发现有对宗教的任何否定或反感;相反,我们看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对待宗教问题上的睿智英明和高瞻远瞩。(P.3)作者在这里再一次用否定语句对宗教进行了肯定。同样,作者的这段话也可以反过来说:“综观这一基本方针,我们在这里并没有发现有对宗教的任何肯定或好感;相反,……”这是因为习主席的那“四个必须”讲的是如何做宗教工作,并不是在评价宗教,当然也就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了。这就好比有个领导到某学校去做了一场关于积极做好教育工作的报告。由于这个领导并没有在报告中对该学校的师生进行评价,因此既可以说“我们在这个报告里并没有发现有对该校师生的任何否定或反感”,也可以说“我们在这个报告里并没有发现有对该校师生的任何肯定或好感”。然而我们能这样去领会这场报告的思想精神吗?

      接下来的几段对习主席讲话的解读也都没有提到引导。到了解读习主席“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句话时,“引导”之事再也不能回避了,于是作者说:“提出‘积极引导’本身就其逻辑关联来看实际上已经承认中国的宗教是完全可以与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承认中国宗教文化是可以融入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P.3)这话讲得很绕。实际上就逻辑关系来说应该是,提出“引导”意味着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所以才需要引导。作者接下来解读道:“‘积极引导’是积极地把宗教拉到我们自己身边,肯定宗教在我们社会制度和体制中的合法存在,使之充分体现为我们的基本力量和社会有机构成,实现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社会之吻合与共融。(P.3)由于作者一直也没有讲宗教与“我们自己”到底有什么差距,所以这里“拉宗教”不过是虚晃一招,其实招是使宗教“充分体现为我们的基本力量和社会有机构成”。也就是说作者认为宗教本来就是我们的基本力量和社会有机构成,只不过以前没能体现出来,现在只要让它体现出来就行了。那也就用不着引导了。

      作者接下来继续对“积极引导”进行解读:“‘积极引导’就是不要使宗教成为我们社会的另类,就是要有效防范其社会作用的异化、他化、敌化。(P.4)这里似乎讲到了宗教的负面作用,然而这种负面作用是在什么情况下有的呢?作者认为是在宗教的社会作用异化、他化、敌化的情况下才有的,也就是说宗教本来的社会作用都没有负面的,宗教只要保持它们本来的社会作用就行了。结果还是不用引导。

      作者接下来说:“习近平主席是在充分肯定的意义上论及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上所要实施的‘四个必须’,其中首先是论及宗教本身,要求宗教在中国的发展方向是‘必须坚持中国化’,这就指明中国宗教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宗教在发展上的方向、道路之别,这是对中国宗教的基本要求;……(P.4)习主席“充分肯定”什么了?从作者的上下文来看似乎是说习主席充分肯定宗教,然而习主席的讲话充分肯定宗教了吗?还有习主席讲的是“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并没有“发展”之意,而作者却加上了“发展”。学术研究各种观点尽可以自由讨论,但把自己的观点与习主席的讲话混在一起说似有不妥。作者随后又说道:“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充分吸纳、涵括宗教信众,这就包括对中国宗教文化的正确认识、客观评价以及对其积极因素的发挥和弘扬,而绝不可以任何借口来排拒、摈弃宗教,弱化我们的凝聚力。(P.4)文化和价值观吸纳、涵括人(宗教信众)?从文章的上下文来看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是吸纳、涵括宗教文化,然而直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吸纳、涵括宗教文化”又太露骨了,于是作者为了隐晦地表达自己要“弘扬”、“倡导”宗教文化的思想,连语法都不顾了,竟然写出这样不通顺的句子。虽然作者在接下来说到“发挥和弘扬”中国宗教文化时加了一个“其积极因素”的帽子,但紧接着就斩钉截铁地说“绝不可以任何借口来排拒、摈弃宗教,”马上就不再区分积极因素、消极因素,坚决要全盘接受了!可见在作者的心目中宗教根本就没有消极因素。当然,作为学术讨论,作者完全可以提出这种观点,但需要予以论证。作者虽然接下来也说:“我们关于宗教的理论自然要有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宗教信仰的冷静分析和积极引导(P.4),但该文恰恰正是缺乏对宗教的冷静分析,当然也就谈不上积极引导了。

                                        二、是“拉进来”还是“划进来”?

      在第二节的起始部分作者提出了许多命题,但都没有论证。如:“在中华文化精神要素中,显然有着宗教文化重要而积极的构建。中国现代精神文化的重构,同样需要宗教智慧的积极参加。(P.5)“中华文化精神要素”中,哪些是“宗教文化”“积极”“构建”的?“积极”“构建”的就一定是积极因素吗?“宗教智慧”是指什么?凡是解不开的迷都归结为神的作为,这种思维方式“智慧”吗?“中国现代精神文化的重构”为什么需要“宗教智慧”参加?“不少人已经意识到: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构建不可能缺少宗教文化的内容。(P.5)这倒省事,前面加一个“不少人已经意识到”的帽子,后面就可以不用论证了。当然,学术论文对于已有人论证过的事情确实不需要重复论证,但应标明出处,而作者在这里并没有给出参考文献。“宗教文化本身所特有的社会及信仰感染力和影响力,是其他文化层面所难以取代的。(P.5)没有宗教,其他思想文化就不能感染和影响社会大众了吗?宗教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都是正面的吗?“这种文化战略中对宗教文化的考量一方面是希望以此来防止或消减宗教纷争,促成宗教和谐,另一方面则是希望以宗教文化来促成整个社会的和谐、民族的团结。(P.5)这话又是讲得很绕。一方面,宗教纷争不就是由不同宗教文化间的矛盾产生的吗?用宗教文化怎么能“防止或消减宗教纷争,促成宗教和谐”呢?另一方面,既然宗教自己还有纷争,用宗教的文化又怎么能“促成整个社会的和谐、民族的团结”呢?虽然作者的这些命题都没有论证,但贯穿这些命题的基本思想观点还是可以看出来的,就是我们需要宗教,不能缺少宗教,宗教难以被取代,要发挥宗教的作用。总之,没有一点儿涉及到宗教需要引导。

      接下来作者给人们出了一道选择题:“在当前社会上明显存在着两种选择:一是将宗教拉进来,形成我们社会的统一整合、和谐共构;二是把宗教推出去,扩大社会的分化对立、矛盾冲突。(P.5)面对这种二选一的诘难,人们似乎只好同意他的“拉进来”之说了。然而作者所主张的真是“拉进来”吗?“拉进来”的前提是承认被拉者在“外面”,和我们不在一个“圈子”里,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谈得上“拉”。也就是只有承认宗教与社会主义文化还不一致、与社会主义社会还不适应,才能谈得上“拉”宗教。而作者通篇都没有提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差距,“拉”又从何谈起呢?而“推出去”之说实际上是一个“陷阱”。这里隐含了一个前提,就是人家本来是跟我们在一个“圈子”里的,是我们不让人家跟我们在一起,那这个选项当然不可取了。然而宗教跟社会主义是一致的吗?实际上作者做的是在给社会主义画一个很大的“圈子”,这个“圈子”里包括宗教。也就是说作者不是要把宗教“拉进来”,而是要把宗教“划进来”,作者真正的观点是认为宗教是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有机构成。所以真正能体现作者观点的选择题应该是:“宗教属于还是不属于社会主义文化?”对这道题答案的选择才能真正反映出有多少人认同作者的观点。作为学术研究,作者尽可以提出自己的探讨,但是设计一个并不反映自己真正观点的选择题,误导读者认同自己的观点,则有违于严肃的治学精神。还有像接下来在论证应该“拉进来”时就说“拉”信教群众,而当指责现实中有“推出去”的力量时却是指“推”宗教。(P.5)把不同的概念混在一起比较,也是一种误导读者的方式。对信教群众而言,我们当然只能“拉”不能“推”;然而对宗教,难道也要把它们的思想观点都“拉”到社会主义价值观中吗?作者在列举了一些古今中外对宗教打压无效的例子后总结道:“就当前国际形势而言,极少有国家对宗教持普遍反感和全面打压的态度”。(P.5)又是用否定的语句来表示对宗教的肯定。同样的话我们仍然可以反过来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所有宗教都持好感和全部供奉的态度”!道理前边已经说过了。

                                        三、信徒会“苦恋”不信神的政党吗?

      作者在第三节里用了较多的篇幅来讨论“共产党员不能信教”和“信徒能不能入党”的问题,说:“有些人担心宗教人士入党会改变党的性质、让宗教掌控了党的组织领导,这种说法也太轻看了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把我们党想得太脆弱了,在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展示我们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组织自信。(P.7)这是什么逻辑?一个政党的自信应该是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该党的信仰,而不是体现为吸收不认同该党信仰的人入党。难道一个政党越自信它的成员里不认同该党信仰的人就要越多?作者为信徒可以入党做了很多论证,然而作者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信徒为什么会要求入党?如果是信徒放弃了自己原来的信仰而要求入党,那当然顺理成章。但如果信徒并没有放弃自己原来的信仰,那他为什么要去加入一个不认同自己信仰的组织呢?党员不是完人,即使是英雄模范也有缺点错误。但哪些事是缺点错误,一个政党的成员之间是有基本认同的。而信神是优点还是缺点,信徒和共产党在这个问题上的认定是截然相反的。信徒以敬自己所信的神为最高道德,在不违反这个道德的前提下信徒可以与共产党有很好的合作,但他会“苦恋”一个不敬神的组织,积极要求成为这个组织的一员吗?如果信徒的入党动机还没有搞清楚,就大谈信徒可以入党,是不是对信徒太“单相思”了呢?

      作者接下来对有神、无神,唯心、唯物等概念做了一番讨论。然而所说的话却莫名其妙:“当前科学的发展使我们对‘心’与‘物’、精神与物质都需要重新审视,中国科学界当前所展开的对‘暗物质’的探索将开始研究物质的新篇章,而‘心’、‘精神’等物质性探讨也早就开始。(P.7)“暗物质”探索与“心”、“精神”探讨有何关系?作者对无神论研究做了一番评论:“不应该把马克思主义、科学无神论变成空洞的标签或吓人打人的口号,不应该轻率无视、否定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宗教学的研究;与其对他人的研究指手画脚、空洞批评,更应该拿出自己系统、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思想、科学无神论研究的真正学术成果来(如南京大学的‘中国无神论史论丛’等具体研究就特别值得提倡)‘以理服人’。(P.8)然而无神论的基本观点是没有神,没有的东西当然不可能去研究。这世界上有的是一些人幻想或编造出来的神的事情及理论,无神论的研究就是揭示这些事情及理论的错误,分析为什么这些错误的东西会被某些人接受,引导人们放弃错误的事情。所以无神论就是一门专门“对他人的研究指手画脚”的学说。如果“指手画脚”得不对你尽可以指出来。如果不指出对方哪里批评错了,只是指责对方不该“指手画脚”,这种指责才叫空洞、吓人打人呢。至于作者举的特别值得提倡的例子,那是无神论史研究,不是无神论研究。任何学科、学说都有自己的发展史,就像哲学史、宗教学史、伦理学史的研究不等于哲学、宗教学、伦理学的研究一样,无神论史研究也不等于无神论研究。不过无神论史的研究倒是只研究本家学说的历史,不评判别家的学说。作者又是指责无神论研究“指手画脚”,又是提倡无神论去研究无神论史,是不是想把无神论研究引到不再批判宗教神学的路上去呢?

      作者为了显示反对批判宗教有权威性的依据,搬出马克思来给自己撑腰,说:“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刚开始以唯物史观研究宗教时就公开宣布,在资本主义的德国对宗教的批判已经结束,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则转向了社会批判、政治批判和法的批判,即打倒剥削统治、推翻旧社会;而如果我们在一百多年后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中国仍要继续坚持对宗教的否定和批判,则无疑否定了我们社会本身。(P.7)这话倒是真吓人。如果我们现在要批判宗教,那就是在否定我们社会!帽子好大啊。那马克思到底是怎么说的呢?确实,马克思1843年在给《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写的导言一开头就说:“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可马克思接下来还是用不少篇幅对宗教进行了批判。**本来嘛,说做某件事是我们做其他事情的前提,那当这个前提事情结束后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绝不会是否定这个前提。就好比学习加法是学习乘法的前提,当我们结束对加法的学习、开始学习乘法时绝不意味着我们要否定对加法的学习。而且在学习乘法时如果发现自己的加法知识不扎实,还要回过头来再学加法。马克思的话是对当时德国的情况说的,现在我国应该怎么做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面对一百多年后某些著名宗教学家都还说不清宗教有哪些负面作用的情况,批判宗教不正是我国的当务之急吗?!

      该文有些地方是在混淆不同概念。如:“宗教和政治一样肯定存有缺陷,在社会上也有其负面作用存在,宗教和哲学一样在认识上也是有限的,有其迷信和落后的糟粕。但这些缺陷和有限并非宗教的全部,也不至于让我们在人类认知的动态发展中僵化地看待宗教。(P.8-9)政治是个中性的概念,各种政治主张可以完全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但所有的宗教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有神论。各种政治制度我们总得选一个,而各种宗教我们可以一个都不选!同样,哲学也是一个中性概念,我们可以去除各种哲学学说中的迷信和落后的糟粕,剩下的还是哲学;但如果我们去除宗教中的有神论,剩下的就不再是宗教了!作者接下来说道:“我们倡导对宗教的积极引导,就是使宗教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而破除迷信、扬弃过去而与时俱进、勇于创新。(P.9)总算又说到引导了。不过还是要且慢,作者紧接下来的话是:“宗教所珍视的真、善、美、圣是人类宝贵的精神遗产,我们今天仍需对之加以弘扬、发扬光大。意识到人类在发展进程中的有限性和不断开拓性,持有一种开放和与时俱进的眼界,我们对宗教的客观评价和积极引导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和现实的必要。(P.9)宗教哪些地方属于迷信需要破除,哪些过去的形态应该扬弃还没讲出来,话锋一转就大谈需要对宗教弘扬光大了。宗教的“真”是什么?神真的存在吗?宗教的“善”是什么?别人不敬你信仰的神善吗?宗教的“美”是什么?诱导人们相信虚构事物的艺术美吗?宗教的“圣”是什么?神全知全能,人只能匍匐在它的脚下吗?不把这些问题先说清楚,就要笼统地弘扬光大宗教,那还用得着引导吗?!

      作者在最后的总结中说道:“我们党和政府当前执政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在稳定社会大局这一前提下,睿智地在政治、社会、思想、认识、文化各方面都把宗教纳入我们自己的体系,使之成为我们社会构建、思想文化的有机组成。(P.9)可见作者提引导宗教是虚,实际上是主张“在政治、社会、思想、认识、文化各方面都把宗教纳入我们自己的体系”,也就是想要靠宗教立国,至少是让宗教成为立国的支柱之一。作为学术研究,作者也完全可以进行这方面的探讨,但不应该写这样文不对题的文章。既没有对文章的题目进行论证,也没有对自己的真实观点进行论证,成了一篇根本就没有论证的论文。 


      *该文刊登于《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1期。本文中凡标注页码处皆为引用该文在该刊处的页码。

 

      **卡·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第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 , 2009.12第一版

      (本文原发于2016105的《薇语宏言》微信公众号,这里略有修改。)

 

顶一下
(4)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科海泛舟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注册会员 注册时间:2016-10-08 02:10 最后登录:2020-06-05 23:06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