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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对传统丧礼的改革

时间:2006-10-04 00:00来源:《科学与无神论》06.2 作者:高晓颖 点击:
胡适是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主将之一,他不仅积极推进文学改革,提倡使用白话文,同时大力倡导科学,反对迷信,尤其是在丧葬礼仪这一特定的社会风俗的改革方面,比同时代的其他先进知识分子倾注了更多的热情和心血。 胡适首先揭露和批判了传统丧礼
       胡适是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主将之一,他不仅积极推进文学改革,提倡使用白话文,同时大力倡导科学,反对迷信,尤其是在丧葬礼仪这一特定的社会风俗的改革方面,比同时代的其他先进知识分子倾注了更多的热情和心血。
    胡适首先揭露和批判了传统丧礼的种种弊端。虽然他对20世纪初以来先进分子倡导社会风俗的改良所取得的成果持肯定态度,但他仍认为,当时流行的丧礼尽管废除了不少传统的“繁重礼节”,却“不曾把古代遗留下来的许多虚伪仪式删除干净”,他斥责其为“迷信的、虚伪的、野蛮的风俗”。在胡适看来,丧葬礼仪改革的总方向是简单化。礼仪在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但要以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不增加人们的精神负担为原则,并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得越来越文明,而封建礼仪有一个突出的弊端就是繁琐。随着人们生活内容的不断变化,旧有的礼仪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生活的节奏了,因此,“将来社会的生活更复杂,丧礼应该变得更简单。”基于以上的认识,胡适提出了丧葬礼仪改革的两个基本途径:一是“把古代丧礼遗下的种种虚伪仪式删除干净”,二是“把后世加入的种种野蛮迷信的仪式删除干净”,使丧葬礼仪“近乎人情,适合于现代生活状况”。
    胡适不仅大力倡导丧葬礼仪改革,而且身体力行,将自己的主张在母亲葬礼中亲自实践了一回。
    1917年,胡适留美归来,被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即开始大力宣传丧葬礼仪改革。许多学校和社会文化团体纷纷邀请他作有关讲演。1918年11月,正当他应邀准备去北京通俗讲演所作题为《丧礼改良》的演讲时,从安徽老家传来母亲去世的噩耗。胡适后来诙谐地说:“我的讲演还没有开讲,就轮着我自己实行‘丧礼改良’了!”
    在母亲的丧礼仪式中,胡适主要做了如下改革:
    1. 删除旧式计帖中的赘语。胡适在离京前,考虑到家乡印刷不便,就先在北京把计帖印好了。计帖全文为:“先母冯太夫人于中华民国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病殁于安徽绩溪上川本宅。敬此讣闻。胡觉、胡适谨告”。内容简明扼要,删除了旧式计帖中“不孝?菖?菖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妣”的鬼话,去掉了“孤哀子?菖?菖等泣血稽首”、“拭泪顿首”等套语,省略了列于“孤哀子”之后的“降服子”、“期服孙”等一大串宗族后人姓名的虚文,让人耳目一新!这一讣闻格式在《新青年》卷六号登出后,广为世人所效法。
    2. 免收迷信用品。按照当地风俗,一家有丧事,亲戚邻里都要送锡箔、白纸、香烛,讲究的人家还要送“盘缎”、纸衣帽等。由此,有的人家丧事过后,这些东西多得没法处理,便打折卖给商贩。胡适指责这是一种“糜费”。所以他到家后马上告知各方亲友,“只须香一炷或挽联之类”,此外“概不敢领,请勿见赐”。起初,有几个投机商贩得知胡家亲眷较多,估计定做冥器盘缎的人一定不会少,便在村头临时搭起纸札铺,专做胡家的生意,结果,因胡适的改革,纸札铺无人问津,商贩们扫兴而去。
    3. 简化祭礼。胡适故乡绩溪隶属的徽州历史文化传统丰厚,祭礼相应十分讲究,尤其是去世长者的祭礼更不敢含糊。停灵期间,每天至少有一个祭。今天长子祭,明天次子祭,后天长孙祭,依此类推,没完没了。做祭的人不论严冬酷暑,都得跪在地上不停地念祖宗谱,时间短的个把小时,长的则几个小时。胡适认为这种规矩“不过是做热闹,装面子,摆架子”,毅然将母亲的祭礼改为肃立、参灵、三鞠躬、读祭文、辞灵,全过程只需15分钟左右。
    4. 出殡不装模作样。封建社会有身分的人极讲究出殡的排场,因为它最能显示死者的地位及家族的声望。送灵的队伍浩浩荡荡,“哭声”震天,好不热闹。主人要戴高梁孝子冠,手拄哭丧杖,装出一副因极度悲痛导致“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的半死样子。胡适认为,不想哭不必装哭,哀至则哭,哭可以不出声。他采用现代表敬意的“脱帽法”,既没有戴高梁孝子冠,也没有拄哭丧杖,更没有装出哭得半死的样子。
    5. 不信风水之说。封建时代,人们把人的厄运与幸福看做是卜葬的结果,于是,为了求得吉利,避凶禳妖,便争买佳坟吉壤。胡适母亲殡殓之前,村上有人自称有一块风水宝地,胡母若在此落茔,可保佑胡适官至总长。胡适反唇相讥,说他也看过一些堪舆书,但不曾见哪部书里有“总长”二字,“还请他留下那块好地自己用罢”。最终,胡适自作主张,将母亲安葬在先父墓旁。村里人以为这外国翰林”看中的一定是块好地,没过几天,便有人在胡母冢前的空地造坟。于是又有人向胡适媚言:前面的棺材挡住了后面的“气”,太不吉利。他却风趣地说:“气是四面八方都可以进来的,没有东西可挡得住,由他摆去罢。”
    6. 实行短丧。与丧期密切相关的是丧服,宋明以后,子女为父母行“三年之丧”几成定制。在这三年之中,居丧者不得“衣锦”、“戴金”,可见,“服制”是丧葬礼仪中极为重要的内容。正因如此,连富有反叛精神的胡适,当初也不知不觉地循规蹈矩:在离开京城时,他脱下缎子皮袍,换上布棉袄和缀有白结子的布帽,脚蹬一双白鞋,并将平日从不离身的镀金怀表留在了北京。不过,将母亲安葬后,胡适很快意识到:“人情各不相同,父母善恶各不相同,儿子的哀情和敬意也不相同,”何以要一概而论地墨守成规呢?现行的服制不仅造成“经济上的困难”,而且带来“心理上的麻烦与不安”,真是“一无是处”。胡适认为,丧服无论是“何种织料的衣服―――无论是布的、绸缎的、呢的、绒的、纱的―――只要蒙黑纱,依民国的新礼制,便算是服丧了”;至于丧期,“最好的办法是‘丧服无数’,长的可以几年,短的可以三月,或三日,或竟无期。”胡适愤愤不平地指出:“现在居丧人,可以饮酒食肉,……可以嫖赌纳妾,可以作种种‘不孝’的事,却偏要苦苦保存这三年穿素的‘服制’!”基于这样的认识,胡适在母亲去世5个多月后,就不再穿丧服,连臂上的黑纱也摘掉了。
    从以上内容所见,胡适改革封建葬礼仪式的主张洋溢着强烈的时代气息,大大促进了我国传统丧葬礼仪的现代转型。母亲是胡适“生平最敬爱的一个”,他却不怕背上“不孝之子”的恶名,大胆地对丧礼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一位近代思想家为民族文化的振兴和重构而艰辛开拓的非凡勇气和卓越胆识,这种精神非常令人钦佩。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胡适未能对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丧葬礼仪给予系统的设计,但他的这些做法,对于已进入21世纪的人们,特别是对于那些生活在科学昌明的时代却热衷于占卜、风水、迷信鬼神的人来讲,仍然具有着深刻的先进文化启迪作用,同时也为后人在继承民族传统文化时“弃糟取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作者简介:高晓颖,中共唐山市路北区委党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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